月黑風高夜,數據造假時。
水處理人喜聞樂見(必須警惕)的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又來了!
前段時間,江蘇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開展環境質量“提質增優”六大行動,行動開展以來,發現仍有一些企業存在在線監控弄虛作假、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突出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9月15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網站公布在線監控弄虛作假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位于泰州,鎮江新區、丹陽市,揚州江都區、儀征市,無錫江陰市,常州高新區,南通如皋市,鹽城大豐區,宿遷泗陽縣等地的公司。
小編看完也不得不感嘆一句,現在造假手段真是越來越花了!
小編梳理以往通報案例發現,環境監測點遭遇干擾、數據造假一直是多年來環境治理中的一大頑疾。不僅環境違法手段越來越多樣,違法行為也越來越隱蔽,給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帶來更多挑戰。
比如,2021年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的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弄虛作假查處典型案例中,有給自動監測設備貼上黑膠布、監測設備采樣頭插入裝有自來水的水桶等行為。
比如,有的將排放廢水通過新開挖的排污溝繞過地表水國控水質自動監測站監測點位進行排放,從而繞開監測。還有的采取篡改計算機系統關鍵信息,通過遠程軟件修改參數等。
上述行為更具有隱蔽性,且不易察覺,成為一些不法企業逃避監管、賺取非法利益的“潛規則”。
大家都知道,監測數據質量就是生態環境監測的“高壓線”,但總有企業喜歡在“高壓線”上蹦迪,玩的就是心跳,玩的就是刺激,就賭你監察不到,發現不了。賭贏了,別墅靠大海,賭輸了,一曲《鐵窗淚》獻給自己。明明國家打擊力度已經很大了,為何這些企業還敢冒險?
答案相信很多人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利益。
從生態環境部公布的在線監測數據造假典型案例來看,企業在線監測數據造假的主要方式包括人為配制、稀釋樣品,故意閑置、不正常運行自動監控裝置,篡改儀器參數,改變數據修正值,添加干擾劑等。
這些作弊方式的成本極低,往往不過數十元,卻可以為企業節省幾十萬元的設備運行費用和處理成本,導致部分企業鋌而走險。
加之在相關監管缺位的“刺激”下,一些環保服務機構愈加有恃無恐,盲目追求經濟利益,環評造假、治污變護污,不惜成為環保違規企業和機構的幫兇,為一己私利損害生態環境。
其實近年來,為嚴厲打擊在線監測數據造假,從國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紛紛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
2015年,原環境保護部印發《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詳細列舉了13種篡改監測數據和7種偽造監測數據行為,為打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提供了判定依據。
2017年“兩高”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七款就明確將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行為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要讓企業意識到,一旦涉嫌違法犯罪行為,付出的代價遠高于作弊所節省的成本,才能盡可能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當然,除了法律上做好規范,各地在應對排污單位監測造假,應完善大數據綜合采集與分析手段,研究實施用電監控、用水監控和關鍵工況參數監控,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全天候實時監管。這種對在線監控設備24小時無縫隙、智能化的監視,有效杜絕了企業逃避監管、試探法律底線的僥幸心理。
相信隨著環境執法的力度正在不斷加強,打擊力度逐步加大,未來還將有更多的罰款、刑事處罰等相關法律處罰添加進來,環境違法的成本大大增加,將促進工業企業規范治理、規范監測,環保企業也應該注意到這一趨勢,提高治理效果,更加規范地運營,從而規避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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